公司分立程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乐清律师
2025-0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股东会决议:公司分立应当由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是指2/3以上的股东或者3/4以上的股东代表同意;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是指3/4以上的股东或者半数以上的股份数额同意。2.制定分立计划:公司应当制定分立计划,明确以下内容:-分立后各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划分;-公司债务的承担方式;-员工的安置方案等。3.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应当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在分立前清偿其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备案与公告:公司应当将分立计划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予以公告。5.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公司完成分立后,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同时为新设立的公司办理公司登记。6.登记时间限制:自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分立手续的,原公司应当恢复原有经营状态,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备案。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公司分立、合并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公司分立应当由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制作分立计划,并按照本章第七节的规定给债权人以通知、公告,并报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公司完成分立后,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同时为新设立的公司办理公司登记。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上述手续的,原公司应当恢复原有经营状态,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公司分立后,原公司的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或者原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发行无股份数公司债券的,应当依法备案,并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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